【轉知】註冊組通知學生詢問延後公開相關事宜

 

有關博碩士論文延後公開相關法規依據、意涵等說明如下(https://cloud.ncl.edu.tw/nptu/):

【法規依據:學位授予法第16條】

取得博士、碩士學位者,應將其取得學位之論文、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經由學校以文件、錄影帶、錄音帶、光碟或其他方式,連同電子檔送國家圖書館及所屬學校圖書館保存之

國家圖書館保存之博士、碩士論文、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應提供公眾於館內閱覽紙本,或透過獨立設備讀取電子資料檔;經依著作權法規定授權,得為重製、透過網路於館內或館外公開傳輸,或其他涉及著作權之行為。但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並經學校認定者,得不予提供或於一定期間內不為提供。

前二項圖書館之保存或提供,對各該博士、碩士論文、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之著作權不生影響。

 【意涵】

學位授予法修正後,學位論文應以公開為原則,以利學術流通及分享,但涉及國家機密、申請專利或法律另有規定等特殊情形,並經學校認定後,得不予公開或一定期間內不公開,爰各校應就特殊情形訂有認定或審議機制。(教育部臺教高(二)字第1070210758號函)

【圖示】

註冊組提醒:

註冊組和教學業務組僅負責紙本部分(綠色框線部分)。「投稿」規定已取消延後公開。

附加說明:國圖論文名稱顯示為中文為主英文為輔,若外籍生請務必告知仍需中文題目,印出紙本論文封面時亦同,所以學生提交學位考試時務必先行檢查,以免口試結束後才發現。

【Q&A

Q1. 何種情況須要申請延後公開?
A1. 依學位授予法第16條,論文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並經學校認定者,得不予提供或於一定期間內不為提供。

Q2. 「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全文開放時間與「延後公開」有何不同?
A2. 博碩士知識加值系統之公開係為「電子全文開放日期」,由作者「授權」訂定開放時間;延後公開係為「紙本」論文及國圖「獨立調閱系統」延後公開提供公眾閱覽。
  依學位授予法之意涵,學位論文應以公開為原則,如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並經學校認定者,得不予提供或於一定期間內不為提供,可「申請」延後公開。

Q3. 「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論文作者尚未開放全文下載,哪裡可以閱覽全文?
A3. 學位論文可於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閱覽外,如作者未申請延後公開,於其所屬學校圖書館、國家圖書館可閱覽「紙本」論文;
  或於國家圖書館「獨立調閱系統」讀取電子資料檔。

Q4. 申請延後公開須具備哪些文件?如何申請?
A4. 學位論文如因「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三項事由可延後公開申請外,餘概不受理。
  (1) 延後公開申請須填妥「申請書 及 檢附證明文件」,依紙本論文送繳單位數量準備一式數份(申請書置於本系統下載區)。
  ​(2) 經指導教授簽名、學校認定/審議單位核章,掃瞄合併為單一PDF檔,於數位論文上傳送審時同時上傳。
  (3) 另於辦理離校程序送繳各單位紙本論文時,均須夾附延後公開申請書(含證明文件)。

Q5. 延後公開時間可以多久?
A5. 延後公開如為一定期間內不為提供者,參照教育部臺高通字第0970140061號函及本校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決議,延後公開以不超過5年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