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特教學校(班)師資生能力檢核活動說明及檢測時程公告

一、 檢測目的:為了解本校師資生特殊教育專業基本知能程度,作為獎勵以及後續輔導之依據,以確保本校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生之素質,特辦理本項能力檢核活動。
二、參加對象:本校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生,包括特殊教育學系學士班及碩士班學程師資生、師培中心特殊教育學程師資生。
三、辦理時間:本學期3月~5月。
四、檢測項目:
1. 學科能力檢測(筆試):考試內容以歷年教師資格考選擇題為主,共50題。各年級考試範圍參酌修課情形安排如下:
(1) 特教系大一與大二、以及已修畢一個學期課程的學程師資生:特殊教育導論(含各類特殊生定義、鑑定基準、身心特質、輔導策略,以及特殊教育基本制度與概念)
(2) 特教系大三:
A. 師資生:特殊教育教材教法(含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個別化計畫)
B. 特教系非師資生(已申請放棄師培且通過審核者):特殊教育導論(含各類特殊生定義、鑑定基準、身心特質、輔導策略,以及特殊教育基本制度與概念)
(3) 特教系大四、以及已完成三個學期以上學程課程者:
A. 師資生:共考二科,一科「教育理念與實務」、一科綜合「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以及「課程教學與評量」,分成二份試卷考。
B. 特教系非師資生(已申請放棄師培且通過者):特殊教育導論(含各類特殊生定義、鑑定基準、身心特質、輔導策略,以及特殊教育基本制度與概念)
2. 檔案評量:詳如附件檔「109下特教檔案評量計畫及說明」。呈現能代表符合特殊教育類科師資職前專業素養指標、以及本校特殊教育師資生核心能力指標的檔案內容(詳細內容於每年三月檢測前公告,師資生與非師資生指標稍有不同),供評審評分。每班由校內二位教師擔任評審;大四則分二階段,第一階段由校內評審通過後,擇優選出數名同學,再進行第二階段,由校外評審進行評分,擇優選出數名同學給予獎勵。
3. 實務能力檢測(僅特教系及學程之師資生報名參加):詳如附件檔「屏大特教師資類科師資生教學實務能力檢測辦法1080428」、「特教大一項目_檢測辦法」
(1) 大一以上:自我介紹、故事演說/律動唱跳/閱讀理解心智圖繪製(三者擇一類參加)
(2) 大二以上:正向行為支持案例分析
(3) 大三以上:教學單元活動設計,國民小學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國民小學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幼兒園教育階段-身心障礙類(三者擇一類參加)
(4) 大四以上:教學演示,國民小學特殊教育資賦優類/國民小學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幼兒園教育階段-身心障礙類(三者擇一類參加)
五、檢測結果:
1. 三項檢測成績皆分成三等級:通過且優良、通過、不通過
2. 成績優良者給予獎狀表揚;實務能力檢測(除大一項目外)通過者另外由本校師培中心發給正式證明;筆試及檔案評量任一項「不通過」者需接受後續輔導,並需參加一個月後的補考或補交檔案,直到通過為止
六、109學年檢測時程:
1. 能力檢測說明會:110年3月8日(一)班週會課時段(15:40~17:30),地點在科技館視訊會議廳
2. 學科能力檢測:110年3月29日(一)班週會課時段(15:40~17:30),地點在五育樓4樓第三會議室(大一、大二)、4樓國際會議廳(大三、大四)。
3. 檔案評量:110年4月12日(一) 12:00前填寫Google表單繳交,並附上檔案網址。大四優良者於 110 年 5 月 10 日(一)進行第二階段評選,地點暫訂在五育樓特教系模擬教室。
4. 實務能力檢測:110年5月1日(六)及5月2日(日),依檢測項目排定時段。檢測報名時間、網址於110年3月22日(一)前公告;各項檢測安排之時段、地點等詳細資料於110年4月12日(一)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