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112年度全國教師及相關人員視障10學分班計畫」

 

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

112年度全國教師及相關人員視障10學分班計畫

 

 

一、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112年度全國教師及相關人員視障10學分班計畫
二、目的:
1.協助普通班教師與相關人員認識視障生身心特性與教育需求
2.增進普通班教師指導視障生學習與生活適應知能
3.培養視覺障礙有關人員視障服務專長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
四、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
五、上課時間 1 1 2 年 10 月 1 4 日~ 11 月 2 6 日 (第 1 階段)
        11 3 年 3 月 9 日~ 5 月 1 9 日 第 2 階段 暫訂

六、上課地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博愛樓 R112 教室 如有變更,錄取名單一併公告
七、參加人員: 正取 20 名,若未超過 10 人,則不開班 ,並備取 5 名
1.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 現職 普通班合格教師(班上有視障生 優先
2.特教合格教師( 鼓勵參加暑期之視障 20 專精學分班
3.現職特教班代理代課老師
4.大學現職資源教室 專職 人員
5.視障生家長
6視障民間團體專職人員
7特殊教育實習老師

※若下列課程 已修習過之報名者, 將 不 列入優先 錄取 名單
八、課程名稱: 每科 2 學分, 36 小時計
01. 視障教育導論
02. 視覺損傷的生理病理基礎
03. 定向與行動概論
04. 視覺障礙與服務實務
05. 點字入門
※每科課程應實施期中期末評量,未 通過者,不予核發證書或時數 證明
九、報名方式:
1.採傳真方式至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報名,依報名先後錄取至額滿為止,如名額已
滿 ,將以參加人員之 1 4 項為優先錄取 。 開課當日, 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若 原先
已 報名 及錄取 本 視障 學分班 卻 無故 未報 到者 為 不予 錄取 。
2.報名資格第一 項之班上有視障生, 請於報名表備註欄填寫學生姓名 。
3.請於 10 月 3 日( 二 )前 傳真,傳真: 06 2137944 ,確定名單於 10 月 4 日 下午 公佈 於
本校 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 網頁 http://www2.nutn.edu.tw/vhc/

4若有任何疑問請電: 06 2138354 陳可華小姐 。
十、學分學分證明證明
1. 具合格教師證者具合格教師證者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者給予者給予1010學分之學分證明書,請假學分之學分證明書,請假時時數數各科各科至至多多88小時小時,缺席任一堂課者則不發給,缺席任一堂課者則不發給。。
2. 未未取得合格教師證者取得合格教師證者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者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者給予給予181800小時研習時數小時研習時數證明證明,請假,請假各科至各科至多多88小時小時,,缺席任一堂課者則不發給缺席任一堂課者則不發給。。
十一、參加人員請由所屬單位給予公(差)假,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期間之食宿請自參加人員請由所屬單位給予公(差)假,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期間之食宿請自理
十二、本次學分班所需之經費由「本次學分班所需之經費由「111122年度視覺障礙師資培訓與相關工作計畫」專案項下年度視覺障礙師資培訓與相關工作計畫」專案項下
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