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大學113學年度
特殊教育專業知能檢核活動說明
一、檢測目的:為了解本系大學部全體學生及本校特殊教育學校(班)類科所有師資生之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程度,作為獎勵以及後續輔導之依據,確保師資生之專業素質,特辦理本項能力檢核活動。
二、參加對象:本系大學部全體學生及本校特殊教育學校(班)類科所有師資生(包括特殊教育學系學士班及碩士班師資生、師培中心特殊教育學程師資生,以下稱「師資生」),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已申請放棄師培且通過審核者則稱「非師資生」。
三、檢測項目
- 學科能力檢測(筆試):每學年下學期於三月初進行檢測。考試內容以歷年教師資格考選擇題為主,每份50題。各年級考試範圍依修課情形安排如下:
- 特教系大學部大一與大二、以及已修畢一個學期課程的碩班及學程師資生:特殊教育導論(含各類特殊生定義、鑑定基準、身心特質、輔導策略,以及特殊教育基本制度與概念),出題來源以教檢「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考科為主。
- 特教系大學部大三:
- 師資生:特殊教育教材教法(含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個別化計畫),出題來源以教檢「課程教學與評量」(含身障與資優)考科為主。
- 非師資生(已申請放棄師培且通過審核者):同大一與大二。
- 特教系大學部大四、以及已完成三個學期以上課程的碩班及學程師資生:
- 師資生:共考二科,分成二份試卷。一科「教育理念與實務」、一科綜合「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以及「課程教學與評量」(含身障與資優)。
- 非師資生(已申請放棄師培且通過審核者) :同大一與大二。
※教檢考科:「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舊名「特殊教育學生評量與輔導」;「課程教學與評量」(含身障與資優),舊名「特殊教育課程教學與評量」;「教育理念與實務」,舊名「教學原理」。
- 實務能力檢測(僅全體大一、以及各年級及碩班與學程師資生報名參加):詳如附件檔「屏大特教師資類科師資生教學實務能力檢測辦法」。
- 大一以上:特殊教育宣導,採融入課程模式進行,安排於「特殊教育專業服務學習」相關課程期末時進行檢測。
- 大二以上:正向行為支持案例分析,採融入課程模式進行,安排於「正向行為支持」相關課程期末時進行檢測。
- 大三以上:教學單元活動設計,採融入課程模式進行,安排於大三及大四的身障、資優、學前特教各類組教材教法課程期末時進行檢測。
- 大四以上:教學演示檢測,採融入課程模式進行,安排於大三及大四的身障、資優、學前特教各類組教學實習課程期末時進行檢測。
- 學習歷程自評:原檔案評量改由所有任課老師每門課於期末學期結束後提供1~3份個人或小組優良作業成果,本系給予獎狀表揚。全體學生只需填寫年度特殊教育「專業知能表現」自評表單(含省思)作為檢核。
- 特教系大學部全體學生及本校特殊教育學校(班)類科所有師資生(包括特殊教育學系學士班及碩士班師資生、師培中心特殊教育學程師資生)皆需於每一學年填寫自評表單。
- 師資生與非師資生指標稍有不同,師資生以教育部公告的「特殊教育類科師資職前專業素養指標」、以及本校特殊教育師資生核心能力指標為主,非師資生則以本系核心能力指標為主。
- 前面幾個學期的評分重點自省能力的展現、以及歷年的進步情形;畢業前最後一學期的評分重點則在符合指標的程度以及整體學習成果的展現。
- 由每班導師審查,並提供不通過者後續輔導。
四、檢測結果
- 所有檢測成績(除了檔案評量)皆分成通過且優良、通過、不通過三個等級,前二項名單公告於本系網頁,不通過者則提供名單給導師進行輔導。檔案評量只分通過、不通過二個等級,不通過者由導師晤談輔導改善後計為「輔導通過」。
- 檢測結束後會發給電子檔證明,通過及優良者發給通過證明;成績優良者另發給獎狀表揚。教學單元活動設計和教學演示通過者由本校師培中心發給特殊教育教學實務通過證明書。
- 教學單元活動設計和教學演示皆分為身障、資優、學前特教三類,畢業前至少需通過一類,未達標者需接受本系安排之輔導,參與各項練習與指導活動。
- 筆試任一項「不通過」者需接受後續輔導,並參加一個月後的補考,補考筆試再次不通過者需繳交考古題解析作業。補考或交解析作業通過後計為「輔導通過」。筆試成績90分以上為「通過且優良」;未達60分者不通過;補考未達70分者不通過。
五、112學年檢測預訂時程
- 能力檢測說明:於學期初公告。
- 學科能力檢測:每學年下學期開學後第二週班週會課時段。
- 學習歷程自評:由學生填寫年度特殊教育「專業知能表現」自評表單,每學年下學期開學後開放填寫表單,表單開放期間為一個月。
- 各年級各項師資生實務能力檢測由任課老師融入在教材教法及教學實習課程內,由任課老師公告日期時間及地點,非修課學生(需補測者)請自行詢問任課老師且報名,檢測名單由任課老師提供給師培中心作為試務安排之用。
- 若因故無法舉辦實體活動,學科能力改成同一時間採同步線上檢測,實務能力檢測則另行公告調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