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資格條件: 具「身心障礙福利專題(3學分3小時授課鐘點)」授課科目相關專長/領域及碩士學位以上(共1位),兼具實務經歷者尤佳。
二、聘任日期:115年2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每學期以授滿18小時為1學分〉;授課時間依114學年度第2學期本校頒定行事曆而定
三、申請資料:
(一)兼任教師簡歷表(表格如附件)。
(二)最高學歷證書(彩色掃描電子檔)。
(三)教師證(講師證)(彩色掃描電子檔)【無教師證(講師證)者,請將紙本論文三份 郵寄 至900 屏東市民生路4-18號 特殊教育學系 收】
(四)個人著作目錄或授課科目之教學大綱。
四、收件日期及方式: 上述申請資料電子檔請於114年11月10日(星期一)中午前mail至spea@mail.nptu.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特殊教育學系兼任教師)。
五、聯絡電話: 國立屏東大學 特殊教育學系 08-7663800轉31701。
六、應徵者經本所審查資格符合者將另行通知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