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屏東高級中學臨時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經費作業要點。
貳、招僱人員職稱、名額及僱用期限:
114學年度 第二學期 「臨時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正取 1名 備取2名。若有工作需要,依備取名次依序錄取。契約期間
115 年 4 月 9 日至 115年 6 月 30 日 。但礙於經費不足、行政主管機關變更計畫或相關法令規定終止契約狀況下,即可能提前通知終止約。
參、工作地點:本校(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 231號 )
肆、工作內容:
一、
特教學生 助理人員工作內容包括身心障礙學生之上下學服務、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協助評量、安全維護及家長聯繫等項目,且其協助策略均須經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討論與確認,由教師指導與示範後始得執行 。
伍、工作時間:
依照學校作息時間並得視特教學生需要調整之,以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五天為原則。
陸、報名資格: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第10條及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備註: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
二、年滿18歲,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
三、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柒、報名方式、時間與應繳證件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如需退還報名文件,請自備回郵信封否則不予退件。
二、報名時間:
(一) 請於115年 4月 1 日(星期三)前寄達(逾期不予受理),請以掛號郵寄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31號國立屏東高中「教務處曾老師」收(封面請註明應徵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職缺)
(二) 經書面審查合格得參加應試之名單,115年 4 月 2 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s://www.pths.ptc.edu.tw/),請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三、應繳證件:請以請以A4白色紙列印彙整成冊,白色紙列印彙整成冊,並並加註「核與正本相符」及簽名,正本於正本於甄選日期當天查驗。甄選日期當天查驗。
(一) 報名表(如附件1))。
(二) 本人最近本人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片吋脫帽半身照片(請自行貼在報名表上)。
(三) 簡歷表(如附件2))。
(四)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 報名資格文件影本1份。
(六) 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1份(若無相關工作經驗無需檢附)。
(七)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八) 退伍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男性)。
捌、薪水待遇:
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僱用薪資以僱用薪資以鐘點時薪制鐘點時薪制為據,按月為據,按月依照工作時數依照工作時數支給支給薪資薪資(基本時薪基本時薪196元元),享勞健保、勞退金。,享勞健保、勞退金。
玖、甄選日期:115年 4 月 7 日(星期二)
拾、甄選項目、時間、內容及注意事項:
項目及時間內容及注意事項報到
10::45~10::55
1.地點:本校行政大樓地點:本校行政大樓4樓樓
2.考試場地當天公告於報到地點考試場地當天公告於報到地點
3.請攜帶國民身分證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證件)以便查驗以便查驗
面試11::00起
拾壹、成績計算:口試100% 。
拾貳、甄選完成後,按總成績高低列冊經審查後,依程序陳請校長核定,應考人倘總成績未達75分以上,得予從缺。
拾叁、錄取公告:拾叁、錄取公告:115 年 4 月 8 日(星期三) 下午5時前於本校首頁公告。
拾肆、錄取後依規定辦理僱用相關作業,正取人員應於115年4月9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確認錄取報到;正取人員因故放棄,即取消錄取資格改由備取名額依序遞補。
拾伍、甄試當日如遇颱風或不可抗拒之情事,經縣市政府宣佈放假時,則甄試日期將予以順伍、甄試當日如遇颱風或不可抗拒之情事,經縣市政府宣佈放假時,則甄試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首頁公布,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延,並於本校首頁公布,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拾陸、對本甄選簡章仍有疑義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校。電話:08-7656444#203(曾老師曾老師)。
拾柒、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