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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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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目 標

  本系以培養理論與實務兼備,專業知能與人文素養並重之學前及國小特殊教育教師為主要設系目標,其次為培育特殊教育及社會福利機構教育人員。
說明如下:
     (一)、培育特殊教育及社會福利相關學術研究之人才。
     (二)、培育精進的特殊教育人才。
     (三)、培育多元專長之特殊教育相關事業人才。

核 心 能 力

  系訂定明確之教育目標、核心能力、能力指標,每一個課程依據所欲達成之核心能力來設計教學與評量方式,讓所有課程都能發揮最高效用,以培育出符合教育目標之學生能力,而本系規劃出的核心能力與能力指標如下表所示。

碩士班教育目標與院、系核心能力及能力指標對應說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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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與能力指標

特殊教育學系碩士班核心能力

特殊教育學系碩士班能力指標

BH1具備溝通合作的能力

 

BH11具備與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進行專業合作之能力

BH12具備整合學校、社會、專業團隊的資源提供特殊需求

生之服務

BH2具備國際觀及運用資訊科技的能力

 

BH21具備瞭解世界特殊教育的發展趨勢

BH22具備運用科技整合資訊與新知

BH3具備批判思考及研究創新能力

 

 

BH31具備獨立思考的能力

BH32具備批判特殊教育相關議題的能力

BH33具備特殊教育的各種研究方法學

BH34具備進行特殊教育相關議題的研究與創新的能力

BH4具備進階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及技能

 

 

BH41具備進階精進特殊教育專業知能

BH42具備特殊教育教學實務的創新與發展

BH43具備特殊教育相關法規與特殊教育行政運作

★碩士班課程與核心能力關聯表★(請點入)

課 程 地 圖

特殊教育系碩士班課程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