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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經濟部檢送第四屆「總統創新獎」自即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止受理報名

(一)報名截止日期:108年9月30日。
(二)參選資格:
1、團體組:凡產、官、學、研界在產業整合創新及價值創造具有影響性、改革性及創造性之傑出貢獻,帶動國家整體經濟發展與強化國際競爭力優勢,足為我國產業創新之典範。
2、個人組:凡於產、官、學、研界之個人,長期推動產業創新,具特殊創新成就,對國家社會及產業有卓越貢獻及長遠影響者,或其創新成果對產業具前瞻性及創造性,對未來產業具傑出衍生效益,足為我國產業創新之典範。
(三)參選項別:參選項別、文創加值、服務創新、人才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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