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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2-2 國立屏東大學寶島陽光再生能源獎學金申請

【獎助學金】112-2 國立屏東大學寶島陽光再生能源獎學金申請

  • 申請方式及名額:本助學金申請時程於每學期公告,申請人於時程內向各系提出申請,各系所推薦名額限二名至所屬學院,經院務會議優先排序後提報生輔組,推薦委員會審定十位學生推薦名單,簽請校長同意後函送寶島陽光再生能源集團辦理本獎學金核定(核定名單依寶島陽光再生能源集團公告為準)及發放事宜,每人每學期新臺幣三萬元整。
  • 申請截止期限:特教系辦受理本系學生收件截止日:113年3月20日(三),逾期不候
  • 申請資格:
    1.凡本校各學系大學部及研究所具正式學籍之學生(不含延畢生、在職專班、學分班之學生)。
    2.成績標準: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八十分(含)以上,所有學科科目均及格者。
    3.本學年度未請領過本獎學金者(前一學期已獲得本獎學金之學生請勿提出申請)。
  • 申請須檢附下列資料:
    (一)必要性文件:
          1.獎學金申請表。
          2.當年度在學證明。
          3.前一學期成績單。 
    (二)其他資格補充文件:
          1.弱勢證明(無則免附)。
          2.相關證明:有參與綠能或環境永續相關計畫證明者為優先考量、亦可檢附語言能力、競賽表現、檢定等(請檢附大學或研究所在學期間取得之相關證明)。

注意:繳交資料(附件)請以A4大小為主(勿裁剪),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由學生本人“簽名或蓋章”,學生證影本需蓋有註冊組章,資料不齊全者一律不予送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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